本報訊 (記者 陳傑)上海地鐵“禁食令”最終未被寫入新修訂的《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》,卻貸款出現在昨起公開征求意見的《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》(征求意見稿)中。《乘客守則》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時間為12月16日至22日。
  昨天,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在其門戶網站上公示《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》(征求意見稿),公開征求公眾意見,新增了“不得在列車車廂內飲食”等多項禁止性行為。餐飲設備《乘客守則》並不是法律法規,只是倡導性的行為守則,不具強制性。不過,《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》明確規定,乘客進站、乘車應當遵守《軌道交通乘客守則》。
  今天上午8時半,正值早高峰時段,記者從中山公園站上車,乘坐軌交2號線,看到最少7名乘客在車廂內吃早點。“現在生活節奏快,上班辛苦趕時間,可以理解,但問題也多。硬性禁止,執行也難買屋。”一名乘客說。
  《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》已修訂通過,明年1月1日起施行。今年11月,在提交人大表決前的最後一版法規草案中,“軌交禁食”房屋出租條款在廣泛徵詢常委會組成人員意見後,最終從法規中刪除,同時建議寫入乘客守則。此前,就禁食條款要不要寫入法規,兩種意見形成接近“50%對50%”的僵持局面。  (原標題:吃還是不吃 靠乘客自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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