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4月6日電 據臺灣媒體報道,臺灣一名性侵犯戴上電子腳鐐,還性侵2名女子得逞。這名性侵犯去年底假釋出獄後,遭獄方強制戴上電子腳鐐追蹤,不料他誆稱自己是安全部門人員,先後向分別目前還僅就讀初中和高中的少女搭訕,之後帶往偏僻處性侵得逞。事後2名少女報案,警方循線逮到該名假釋犯,再依妨害性自主移送,檢方聲押獲准。
  警方調查發現,該名簡姓男子12年前涉及性侵案遭判處16年徒刑入獄服刑,去年底假釋出獄,戴著電子腳鐐進行監控。簡男卻在上月底利用白天可外出的空窗期,先後對2名少女,佯稱是安全部門人員,結果帶往偏僻樹林處性侵得逞。
  事後2名少女的家長帶著女兒報案,被害女學生還心有餘悸,警方傳後簡男到案說明。簡男到案後否認性侵,甚至還故作鎮定要找律師,警方在4日依妨害性自主移送法辦,檢方復訊後聲押獲准。  (原標題:戴電子腳鐐仍不安分 假釋性侵犯侵犯女子再被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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